網購、侵權行為、香港海關
越來越多公司用「網購」來銷售產品。透過「網購」,客戶能從銷售網站知道產品的資料和價格等等。若客戶選擇訂購產品,客戶便可透過Paypal繳付給銷售網站,而銷售網站便以托運形式把產品寄達客戶。 上述「網購」既簡單亦快捷。雖然客戶需負上貨不對版的風險,這也阻不了「網購」風行的大趨勢。同樣原因,「網購」侵權亦更容易發生、更難被偵查。 傳統打假行動 當知識產權擁有人發現銷售網站在進行「網購」銷售過程中侵犯自己的知識產權(包括註冊商標、版權等等)時,他應立刻採取打擊侵權行動。 傳統的打假行動通常需要派遣私家偵探尋證。可惜私家偵探能做到的只限於透過「網購」購買得到侵權產品,而並未能直達銷售網站的寫字樓尋證或向銷售網站的負責人查詢。 新打假行動 今時今日,知識產權擁有人須建立新的有效方法來打擊「網購」侵權行為。筆者希望為企業提供一些方法來舒緩甚至是終止「網購」侵權行為︰– 企業可考慮發出強烈警告信給以下機構︰–
(i) 銷售網站、
(ii) 互聯網服務公司、和
(iii) Paypal公司。 透過www.whois.net網站,企業不難確